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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又称河北省口腔医院, 于1992年批准成立,是河北省仅有的一所三级甲等口腔医院,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健康学会口腔健康管理分会、河北省口腔疾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主办有口腔专业杂志《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我院现有卫生技术人员30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余人,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3.5%。50余人次在国家一级学会及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常务委员、委员等学术职务;20余人次在省一级学会、省专科联盟担任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6人兼任《现代口腔医学杂志》常务副主编、常编委、编委,10余人担任《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中国口腔颌面外科杂志》等十余种口腔专业杂志编委。我院设有牙体牙髓科、牙周一科、牙周二科(激光医学科)、口腔黏膜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口腔预防科、急诊综合科、口腔病理科、口腔放射科、口腔技工中心、检验科、口腔颅颌面种植中心、唇腭裂序列治疗中心、鼾症与睡眠呼吸障碍治疗中心等,椅位120余台,建有国内先进的洁净手术室,为我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提供了优质专业的诊疗服务,赢得了患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同时,我院也是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197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承担着河北医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的口腔教学工作。我院口腔医学专业是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国家级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河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口腔医学教学实验中心是河北省口腔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河北省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口腔临床医学是河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河北医科大学重点学科;口腔医学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是河北医科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另外,我院是“国家级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还是“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国际微笑列车项目A级定点医院”等。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精医、至善至美”的院训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为全省人民口腔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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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量:9630

根据医院发展需求,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医生、护士、医技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4-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秉承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详见岗位条件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ydkqyyzp.hebmu.edu.cn:802)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19时-2021年6月290时。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注册并登陆“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岗位并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上传至“学历证书”附件,学籍验证报告上传至“学位证书”附件。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5+3’一体化、七年制、八年制或其他本硕连读学制”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3)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4)职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规培结业证、教师资格证等)上传至技术职称经历信息中“资格证”等附件。

5)报考护理岗位人员需在高中学历信息栏“成绩单”附件中提供毕业院校(大学)盖章的带有本人姓名一页的新生招录花名册的扫描照片。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初试

1.医师岗及技术员岗位初试:

初试方式:医师岗位初试由笔试、技能考试、教学试讲(5-10分钟)三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试及教学试讲: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及教学试讲考核人选的1:3进入技能考试及教学试讲考核。

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业务骨干按报考方向划分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

教学试讲部分,抽调医院教学督导小组教师为评委考官,制定评分细则,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教学试讲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教学试讲部分的得分。

3)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35%+技能考核成绩*35%+教学试讲成绩*30%,初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2.护理岗及检验师岗位初试:

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笔试、技能考试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4进入技能考试。

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护理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

3)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初试成绩3日内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3.行政岗初试:

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笔试、技能考试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3进入技能考试。

行政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软件应用,考核方式为上机考试,考试结束后计算机系统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直接计算得分。

3)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初试成绩3日内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的确定:初试结束后,医师岗及行政岗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护理岗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2)复试方式:复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见习

复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见习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见习考核人选,见习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见习结果由所在部门出具见习考核报告。

(六)体检、考察

见习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全过程由院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进行监督。

招聘动态消息会及时公布在“2021年口腔医院招聘”QQ群内,QQ群号470204479。

联系人:刘老师 、修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6999、0311-86266643

附件: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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