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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又称河北省口腔医院, 于1992年批准成立,是河北省仅有的一所三级口腔专科医院,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健康学会口腔健康管理分会、河北省口腔疾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主办有口腔专业杂志《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我院现有卫生技术人员30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余人,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3.5%。50余人次在国家一级学会及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常务委员、委员等学术职务;20余人次在省一级学会、省专科联盟担任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6人兼任《现代口腔医学杂志》常务副主编、常编委、编委,10余人担任《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中国口腔颌面外科杂志》等十余种口腔专业杂志编委。我院设有牙体牙髓科、牙周一科、牙周二科(激光医学科)、口腔黏膜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口腔预防科、急诊综合科、口腔病理科、口腔放射科、口腔技工中心、检验科、口腔颅颌面种植中心、唇腭裂序列治疗中心、鼾症与睡眠呼吸障碍治疗中心等,椅位120余台,建有国内先进的洁净手术室,为我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提供了优质专业的诊疗服务,赢得了患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同时,我院也是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197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承担着河北医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的口腔教学工作。我院口腔医学专业是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国家级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河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口腔医学教学实验中心是河北省口腔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河北省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口腔临床医学是河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河北医科大学重点学科;口腔医学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是河北医科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另外,我院是“国家级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还是“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国际微笑列车项目A级定点医院”等。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精医、至善至美”的院训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为全省人民口腔健康保驾护航!(2020年数据)
规范化培训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07-18
浏览量:5479
一、医院简介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三级口腔专科医院,集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河北省口腔医院三位一体,是河北省口腔医学医疗、教学、科研、医疗保健、预防、质控和口腔公共卫生中心。我院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省市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任务,是河北省口腔医学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也属较大规模的口腔专科医院。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牙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主办《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
我院设有牙体牙髓科、牙周一科、牙周二科(激光医学科)、口腔黏膜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口腔预防科、急诊综合科、口腔放射科、口腔病理科、麻醉科、检验科、药剂科、口腔技工室,同时拥有唇腭裂序列治疗中心,鼾症与睡眠呼吸障碍治疗中心,万级、千级(局部百级)洁净手术室,口腔医学研究中心(包括分子生物学室、细胞培养室、免疫组织化学室、病理室、洁净动物室等),临床教学实验中心,与临床科室相应的教研室以及口腔基础医学教研室、口腔材料学教研室。
我院作为河北医科大学二级学院承担着河北医科大学口腔专业本科生全部专业基础及临床课程,同时还承担着研究生、进修生、规培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我院口腔医学是国家品牌特色专业;临床口腔医学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口腔临床医学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河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是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
目前我院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近90名,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欢迎各单位选派住院医师报名参加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规培政策
在我院规培学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1、生活补助:
社会学员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外单位委派学员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2000元。其中根据每月考评情况发放考评绩效、根据每月考勤提供就餐补助。
2、紧缺专业及特殊专业优惠政策
无
3、住宿与环境
提供免费住宿,宿舍均为6人间。
4、管理政策。
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省政府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4〕30号)、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冀卫发〔2015〕2号)及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对我院规培生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者按照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主要如下:
(1)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学员,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2)培训过程中,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学员,一经查实,停发当月绩效。
(3)轮转期间,基地考核不合格补考一次仍未通过的学员,停发当月绩效。
(4)在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的学员,经医务处核实后,停发当月绩效。
(5)未按规培教学大纲要求轮转的学员,基地书面投诉到医务处的,停发当月绩效。
(6)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事假、病假按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执行,产假期间停发生活补助。
三、计划及专业
我院七个专业基地(口腔全科专业、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科专业、口腔正畸科专业、口腔病理科专业、口腔颌面影像科专业)2019年均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拟定2019年规培生招生总规模20名(不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社会人、单位人二种类型。
四、招收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5、普通本科应届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
6、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必须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7、2019届已到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接收档案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二)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已经取得报考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3、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者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者;
4、不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5、本科毕业生为专升本起点的;
6、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五、招收范围
1、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符合上述报名基本要求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六、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 (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只接收网络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
2、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7月31日至8月1日 8:00-12:00、14:00-17:00。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 《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 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5) 单位人需提供单位聘用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公章)或就业协议复印件,以及加盖委派单位公章同意其参加住培的证明;
6) 2019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携带《2019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
(3)现场审核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527室
3、考核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面试+理论考核+技能考核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考生需每人携带2颗离体牙,签到时上交考核基地,用于实践能力考核。离体牙要求:磨牙2颗,牙冠、牙根完整,没有龋坏。如未带或牙齿不符合要求,影响考核实施,由考 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1)理论考核
签到时间:8月7日 8:30
考核时间:8月7日 9:00-11:00
考核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河北医科大学主教学楼
(2)面试、技能考核
考核时间:8月7日 14:00-17:30
考核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9楼中心实验室
4、公示报到
公示: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院的考生应身体健康,否则不予录取。
(4)不破格复试考生。
(5)本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考生后果自负。
1) 填写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详细、准确、有效,以免录取工作无法完成。
2) “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七、 联系方式:
电话:0311—86261029 联系人:陶老师 刘老师
邮箱:ydkqyiwu@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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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00 电话:0311-86265748 传真:0311-86265748 邮箱:ydkq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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